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创业场所扶持政策,可提供最长5年免租
发布日期:2022/10/19 17:44:47 访问次数:191
观点:10月19日,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双百计划”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媒体称,为落实厦门“双百计划”的扶持政策,管委会公布了“可获得所在区或园区不低于100-500平米的经营场所,五年内免交租金”的部分细则。其内容包括:扶持时间计算:已落户火炬高新区的“双百计划”...
观点:10月19日,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双百计划”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媒体称,为落实厦门“双百计划”的扶持政策,管委会公布了“可获得所在区或园区不低于100-500平米的经营场所,五年内免交租金”的部分细则。其内容包括:
扶持时间计算:已落户火炬高新区的“双百计划”人才项目,从入选文件发布的次季度起计算,5年内给予租金扶持;新落户的“双百计划”人才项目,从企业与火炬高新区签订《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市“双百计划”人才创业发展协议书》的次月起计算,5年内给予租金支持。
扶持场所面积:对于创业A、B项目,按实际租用面积最高可享受岛内200平方米或岛外500平方米的租金扶持;C类创业项目,根据实际租赁面积,可享受岛内150平方米或岛外400平方米的最高租金支持;对实际资金量大、技术国内外领先的企业,如需增加配套面积,由企业提出申请,火炬高新区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支持方式:租赁火炬高新区财政或国企自有房产作为创业场所的,在享受场所支持的面积内免交租金;租用其他经营场所的,按照“先租后补”的方式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火炬高新区同类金融物业租金基准价(火炬高新区定期发布)标准;原则上不支持购买自建工厂。
另据了解,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条件的“双百计划”企业向园区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园区管理单位向管委会提出兑现意见,由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办理相关手续,每年1月和7月兑现一次。有效期至2023年4月18日。